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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印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时间:2025-04-22 来源:本站 阅读:

  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改革需要,服务保障消防领域社会就业,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一部署,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从即日起印发新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样式

  新版证书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版职业资格证书样式,沿用旧版证书的颜色,对证书内页进行了调整,加盖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以及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印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2.png


  新版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封底、封一式样(五级/初级工)

  

印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3.png


  新版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封二、内一式样(五级/初级工)

  

印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4.png


  新版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封底、封一式样(四级/中级工)

  

印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5.png


  新版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封二、内一式样(四级/中级工)

  

印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6.png


  新版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内二、内三式样(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印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7.png


  新版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内四、封三式样(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二、证书印发时效

  自2025年4月10日起,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陆续印发自2025年1月至4月在本站考核双科合格考生的证书,即日起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考生,在双科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打印并邮寄证书。因异常天气、疫情、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效可能会在原基础上顺延。


  三、证书发放方式

  本站提供证书现场发放服务和邮寄“送证到家”服务(邮费到付)。2025年1月至4月双科合格的考生,默认为证书邮寄方式送达。5月起,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考生须在考核当日在鉴定站前台进行登记,未进行登记的,默认为邮寄送达。

  (一)现场领取。到鉴定站领取证书,应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确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持证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等。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按时领取证书的考生,证书将由鉴定站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之日起5年。

  (二)邮寄形式。证书邮寄采用中国邮政投递到付服务,邮政投递时会联系本人,请考生当面签收。若投递时考生本人指令邮政人员代收或放置其他位置,导致证书丢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邮寄地址。证书邮寄将按照考生报考个人账号中预留手机号码及地址信息进行邮寄,如有地址变更的考生请在收到证书邮寄短信后回复短信进行地址修改。若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邮件退回且需再次邮寄证书,需要承担多次往返邮寄费用。


  四、注意事项

  鉴定考核合格的考生可在本批次考核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后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查询证书。截屏打印后可作为取得纸质证书前的有效证明。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鉴定站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金洲大道(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

  咨询电话:0731-87119901

  (工作日8:30-11:30 14:30-17:00)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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